創業指導科主要業務及文件依據
一、自主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貸款額度: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
貸款期限:3年。
申請材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借款人就業創業證原件或符合貸款條件人員證明材料;工商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擔保人擔保的需向貸款銀行提供擔保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及銀行要求的相關材料。
工作流程:借款人持就業創業證等材料到創業地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農村自主創業農民、返鄉創業農民工、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等無法辦理就業創業證的群體,先到區公共就業部門進行資格認定,然后到創業地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在校大學生在本市實現自主創業的,需持高校出具畢業年度學生證到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經承辦銀行審核符合放款條件的,辦理借款手續發放貸款。
資金渠道:銀行信貸資金和貼息資金。
文件依據:《黑龍江省財政廳等七部門關于修訂印發<黑龍江省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規審〔2020〕17號)。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職工總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以上,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
貸款期限:2年。
申請材料: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招用人員就業創業證、勞動合同、企業安置人員名冊、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申請貸款上一個月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工作流程:小微企業到經營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就業部門對貸款企業吸納就業人員進行認定,企業持認定材料到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資金渠道:銀行信貸資金和貼息資金。
文件依據:《黑龍江省財政廳等七部門關于修訂印發<黑龍江省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規審〔2020〕17號)。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三、一次性創業補貼
適用對象: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
補貼標準:每人補貼5,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材料:居民身份證、(高校學生可提供學籍證明或畢業證書)、工商營業執照、連續6個月以上的財務資料,稅務部門出具的連續6個月的申報或納稅憑證以及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流水單據。
工作流程:創業者向創業實體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市公共就業服務部門復審,市財政部門復核后按規定撥付資金。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文件依據:
1、《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
2、《齊齊哈爾市財政局 齊齊哈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齊齊哈爾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細則>的通知》(齊財規審〔2018〕2號)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四、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適用對象: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每帶動1人就業給予1,000元補貼。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材料:創業者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就業創業證(學生可提供學籍證明或畢業證書)、帶動就業人員勞動合同及人員名冊、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月社保繳費單、初創主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工作流程:創業者向經營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提出補貼申請,市公共就業服務部門復審,市財政部門復核后按規定撥付資金。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文件依據:
1、《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黑財規審〔2018〕10號);
2、《齊齊哈爾市財政局 齊齊哈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齊齊哈爾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細則>的通知》(齊財規審〔2018〕2號)。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五、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按其為所招用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或者其中項)的各類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標準:補貼標準按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在上級文件規定的補貼期限內企業實際為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不包括個人應繳的部分。
補貼期限: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補貼期限為3年;招用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補貼期限為1年。(按照國家要求減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減免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申請材料: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創業證、與招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招用就業人員名冊、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工作流程:企業向經營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提出補貼申請,市公共就業服務部門復審,市財政部門復核后按規定撥付資金。。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文件依據:
1、《齊齊哈爾市財政局 齊齊哈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齊齊哈爾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細則>的通知》(齊財規審〔2018〕2號)。
2、省人社廳等5部門黑人社函﹝2019﹞984號,轉發人社部等5部門《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六、創業扶貧獎勵補貼
適用對象:對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等農民創業主體,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以上。
補貼標準:給予1,000元獎勵補貼。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材料:承擔扶貧任務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實申請材料。
工作流程:承擔扶貧任務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工作流程。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文件依據:《齊齊哈爾市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齊政規﹝2019﹞6號)。
七、孵化基地獎勵補貼
適用對象:(一)運營管理機構或創業孵化基地為依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專業的管理服務團隊。
補貼標準:市級20萬元、省級30萬元、國家級40萬元獎勵補貼。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材料:(一)《齊齊哈爾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
(二)孵化基地可行性報告(基地建設基本情況、創業服務情況、入孵、出孵創業者情況、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情況);
(三)相關證明材料:孵化基地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入駐孵化基地創業人員明細表、身份證、營業執照、創業者與孵化基地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培訓、輔導、咨詢、投融資、市場推廣、創業論壇、經驗分享等活動文字、圖片、影音等資料。
工作流程:申報單位向注冊地所在縣(市)、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人社部門實地考核后,經縣(市)、區創創業帶就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合格的,推薦到創業帶就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文件依據:關于印發《齊齊哈爾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齊創辦發〔2018〕2號